博思软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12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300525 证券简称:博思软件 公告编号:2023-042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 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 9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博思数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采科技”)以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新股东,旨在提升数采科技综合实力,优化资本结构,促进数采科技的经营发展。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及数采科技的未来发展安排,放弃行使本次优先认缴出资权。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及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等相关公告。证券代码:300525 证券简称:博思软件 公告编号:2023-042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陈航先生作为交易对手方之一回避表决。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以 510.00 万元的价款向福建博思云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思云易”)增资,认缴博思云易新增注册资本 510.00 万元。同时,持有博思云易 49%股权的员工持股平台福州高新区博医同创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医同创”)同比例增资。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肖勇先生为博医同创的普通合伙人、刘少华先生为博医同创的有限合伙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林晓辉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林晓辉先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及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证券代码:300525 证券简称:博思软件 公告编号:2023-042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于 2023 年 6 月 1 日(周四)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一日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