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易提现时间限制(抓获12人刑事处理4人、训诫8人)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12 浏览量:次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进行时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针对辖区出租、出售“两卡”案件多发的情况,近日,寿光市公安局组织开展了“断卡”集中抓捕行动,成功打掉一个本地帮信窝点,抓获涉卡嫌疑人12名,其中,刑事处理4人,教育训诫8人,在社会面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效果。
今年8月上旬,寿光市公安局根据“断卡”行动线索,立即组织研判分析,并成立了由刑警大队牵头的专案组,开展研判打击工作。在成功锁定各嫌疑人的活动轨迹后,指挥员果断下令:行动!抓捕行动迅速展开。在刑警大队的精心组织下,各抓捕单元精准出击,先行抓获“断卡”线索人员王某章等6人,通过对以上涉卡人员的审讯,办案民警顺藤摸瓜,将幕后人员王某、甄某等人及其他涉案人员一并抓获归案。
▲讯问于某
经查,自2022年7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王某章伙同于某、刘某、甄某等人,为谋取利益,明知转移的资金为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活所得,编造“买卖游戏装备,刷流水办理银行贷款”等理由,诱导10余名卡主出租、出售银行卡近20余张,帮助其转移犯罪所得。诈骗分子将电信诈骗赃款转入卡主银行卡后,诈骗团伙再指导卡主通过ATM机提现后交给王某,王某将钱存入其名下的银行卡,后又将涉案资金通过欧易平台脱换为USDT虚拟币,最后将USDT虚拟币转入曹某(在逃)提供的钱包地址,先后转移电信诈骗赃款30万余元。
▲教育训诫赵某
目前,王某、于某等4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甄某、刘某等8人被依法教育训诫。
寿光公安提醒
1、“两卡”违法犯罪人员是指非法买卖、出租、出借“两卡”(包括电话卡、物联网卡、银行账户、银行卡、对公账户、互联网账号等)或使用本人银行账户(卡)、网络支付账户帮助他人转账、套现、取现等违法犯罪人员。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上述卡、账户、账号;不得为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的卡、账户、账号等提供实名核验帮助。对有实施以上行为的单位、个人和相关组织,以及因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公安机关将联合人民银行和三大运营商采取限制其有关卡、账户、账号等功能和停止非柜面业务、暂停新业务、限制入网等措施,并纳入信用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