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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普光磁-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13 浏览量: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3-063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2 日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2 日 9:15—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2 日 9:15-15:00。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人,代表股份 81,071,7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11,520,000 股的 38.3282%。其中,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股份 93,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股份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93,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11,520,000 股的 0.0442%。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三、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每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979,1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58%;反对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626%;反对 9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3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979,1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58%;反对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626%;反对 9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3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979,1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58%;反对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626%;反对 9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3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979,1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58%;反对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626%;反对 9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3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979,1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58%;反对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626%;反对 9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3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979,1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58%;反对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626%;反对 9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3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股东杨先进先生回避了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1,0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6.4766%;反对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626%;反对 9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3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股东李竞舟先生回避了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679,0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54%;反对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626%;反对 9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3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979,1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58%;反对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626%;反对 9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3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979,1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58%;反对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626%;反对 9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3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979,1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58%;反对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626%;反对 9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3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 80,979,1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58%;反对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626%;反对 9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3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 80,979,1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58%;反对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626%;反对 9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3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979,1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58%;反对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626%;反对 9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3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979,1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58%;反对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626%;反对 9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3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979,1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58%;反对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626%;反对 9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3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979,1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58%;反对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626%;反对 9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3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979,1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58%;反对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626%;反对 9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3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979,1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58%;反对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626%;反对 9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3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979,1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58%;反对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626%;反对 9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3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五、备查文件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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