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航股份-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13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7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5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3 年 5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树民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的监事 3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向丰海海运购置化学品船舶等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运力水平,增强公司在国内沿海、国际危化品水路运输业务市场中的竞争力,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关联方东莞市丰海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海海运”)购置船名为“丰海 23”轮、“丰海 26”轮、“丰海 27”轮三艘内贸化学品船舶以及船名为“丰海 13”轮、“丰海 15”轮、“丰海 33”轮三艘外贸化学品船舶 100%的所有权,交易总价款合计为人民币船舶买卖协议签署、船舶交接、船舶权属过户、船舶证书转移登记等全部与拟购置化学品船舶相关的事宜。 在丰海海运成为公司新增关联方前,公司基于业务发展及经营实际需求,于舶管理协议》。根据《期租合同》 《船舶管理协议》的约定,公司因租赁标的船舶需向丰海海运每月支付船舶租金人民币 54.5 万元(含 9%增值税),因公司向丰海海运提供标的船舶的管理服务,丰海海运需向公司每月支付船舶管理费人民币至 2025 年 10 月 10 日。 鉴于丰海海运因天鼎康华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构成公司新增关联法人,因此,公司与丰海海运签署的上述《期租合同》及《船舶管理协议》涉及的交易事项自丰海海运成为公司关联法人之日起构成关联交易。自丰海海运成为公司关联方后至上述协议期限届满,公司向丰海海运租赁船舶、向丰海海运提供船舶管理服务的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人民币 2,929.61 万元(含税价)。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向丰海海运购置化学品船舶等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48)。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购置化学品船舶与租赁船舶及管理服务的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本次购置化学品船舶与租赁船舶及管理服务的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 3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的 3 名激励对象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应对其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8.4 万股,以 8.3571 元/股的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中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8.4 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 3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