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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沃科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13 浏览量: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4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3 年 4 月 27日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 14:00 在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长山村临江路 1 号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 和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1.5395% 。   ①公司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 人,代表股份 264,809,16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0.8310%。   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61 人,代表股份 6,085,10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4的 0.7085%。   ③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 63 人(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 2 人,参加网络投票的 6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李鹏律师、张强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见证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70,113,2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117%;反对 607,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42%;弃权 17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4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5,755,00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0508%;反对 607,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561%。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331,1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8.6052%;反对 594,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3159%;弃权 2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078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5,721,80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5428%;反对 594,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66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为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控股”)和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气”)。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5 月 9 日,电气控股在公司中持有的股份数量为 132,458,81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5.42%,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上海电气在公司中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 131,290,07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5.29%。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4上述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70,154,0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268%;反对 52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20%;弃权 2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1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5,795,80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6750%;反对 520,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660%。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191,6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6.6529%;反对 56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8386%;弃权 39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508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5,582,30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4085%;反对 560,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022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为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控股”)和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气”)。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5 月 9 日,电气控股在公司中持有的股份数量为 132,458,81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5.42%,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上海电气在公司中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 131,290,07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5.29%。上述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上述提案已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可查阅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李鹏律师、张强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4《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                                 《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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