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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讯飞- 重大经营决策制度(2023年5月)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13 浏览量: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经营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经营决策行为,有利于公司规避风险,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下的经营决策是指公司运用资产进行对外投资(含委托贷款等)、购买或出售资产、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等。  第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应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负责对公司重大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决策,总裁负责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在总裁权限范围内的项目由总裁批准实施;如超过总裁权限,应报董事会讨论通过后批准实施;如超过董事会权限,应报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后批准实施。  第四条 公司交易的决策程序: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在 5000 万元以上的,由股东大会决定。的 25%以上,且绝对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的,由董事会决定。  第五条 公司投资决策(包括收购、出售资产;不包括委托理财、远期外汇交易)权限:会批准,超出该范围的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公司投资的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在 30%以内。     (2)一年内收购、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在 30%以内。     (3)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5%以上、30%以下的固定资产( 包括改建、扩建、环保等厂房、设备)投资 、技术引进投资。     (1)公司投资的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在 10%以内。     (2)一年内收购、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在 10%以内。     (3)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5%以下的固定资产投资。的分析与防范,对投资项目的决策要采取谨慎的原则。公司在进行重大投资决策时,需聘请技术、经济、法律等有关机构和专家进行咨询。     第六条 公司对外融资决策程序:不超过 20%的,由总裁批准;单笔贷款金额全年累计超过 20%以上的任意贷款,以及单笔贷款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10%以上,30%以下,且全年累计不超过 50%的,由公司董事会批准;超出上述标准的,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七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批准决策程序:     (1)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提供的任何担保;     (2)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4)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5)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做出决议。  第八条 公司涉及的关联交易按照《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进行。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为: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必须在做出决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须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产绝对值 0.5%以下的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由公司总裁批准。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关联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本条上述规定。  第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一致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执行。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二日查看原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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