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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力电梯-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13 浏览量: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在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文件及尽职调查后,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本次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认为本次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资格方面具备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议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名单。  二、关于确定第六届董事会期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充分发挥薪酬激励作用,完善公司薪酬结构,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履行好各自的职责。我们认为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制定方案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三、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耿成轩、韩坚、郭俊查看原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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