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华高科-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13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3-33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特定股东广东恒聚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公司 11,518,32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的特定股东广东恒聚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6,910,994 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6%。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风华高科”)于近日收到特定股东广东恒聚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减持主体名称 广东恒聚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恒聚达”) (二)持股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恒聚达持有公司股份共 11,518,32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 (三)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恒阔投资”)、广东恒嘉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恒嘉合”)分别持有公司股份 26,178,01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均为 2.2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恒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恒健国际”)为恒聚达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恒阔投资为恒嘉合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恒阔投资和恒健国际均为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公司股东恒阔投资、恒嘉合、恒聚达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共 63,874,344 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主要内容如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拟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二)恒聚达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恒聚达在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为:本公司作为合规投资者参与风华高科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公司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风华高科非公开发行新股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予转让。 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恒聚达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上述法定承诺义务。除上述承诺外,公司股东恒聚达不存在做出其他特别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恒聚达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结合本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恒聚达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四、备查文件 恒聚达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