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华科技- 高华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16 浏览量:次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事先查阅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了解有关情况后,基于审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的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具备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此次续聘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独立董事签名:查看原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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