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钢股份- 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16 浏览量:次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聘任的公司总经理钱洪建先生、财务总监张兆斌先生、董事会秘书杨华先生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符合职务要求,且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亦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我们一致同意聘任钱洪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张兆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杨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黄 雄 郭静娟 黄振东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