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16 浏览量:次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23-047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会,全体监事共同提议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并推选监事杨树财先生为会议主持人。现场方式召开。斌先生因公务原因书面委托监事杨树财先生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事务代表参加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通知的义务,并同意于 2023 年 5 月 15日召开本次会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监事会选举监事杨树财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长,任期为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监事会选举监事李斌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副监事长,任期为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长、副监事长个人简历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六日附件: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长、副监事长个人简历 杨树财先生:1963 年 12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正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证券业协会财务会计委员会顾问,吉林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专家,吉林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第三届、第四届委员,第十三届长春市人大代表,长春市特等劳动模范,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吉林省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曾任职吉林省财政厅、吉林会计师事务所涉外业务部主任,广西北海吉兴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吉林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副总裁、总裁,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监事长。 杨树财先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斌先生:1975 年 9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正高级工程师。长春市二道区政协委员、常委,吉林省青联委员,中国工会十七大代表。先后被评为长春市劳动模范、吉林省劳动模范、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吉林省第十二批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曾任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主任、信息管理部总经理、团委书记、党委办公室主任、工会副主席、总裁助理、监事。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裁,本公司副监事长。 李斌先生为公司股东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裁,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除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人员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