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 田 港-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16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23-29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提案名称如下: 序号 提案名称 备注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2023 年 5 月 15 日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一)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一)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18,879,75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83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6,469,40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87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12,410,35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5518%。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18,879,75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83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6,469,40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87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12,410,35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0.5518%。 (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所有提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须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提案均为关联交易提案,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均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股份不计入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王倩为关联股东,对本次会议所有提案均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股份不计入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具体表决情况如下:法律、法规规定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7,3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883%;反对 4,212,3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117%;弃权 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7,3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77.6883%;反对 4,212,3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117%;弃权 0 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易方案的提案 关于本次交易整体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7,3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883%;反对 4,212,3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117%;弃权 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7,3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883%;反对 4,212,3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117%;弃权 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7,3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883%;反对 4,212,3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117%;弃权 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7,3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883%;反对 4,212,3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117%;弃权 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19,2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7.3696%;反对 4,212,3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117%;弃权的 10.31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19,2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7.3696%;反对 4,212,3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22.3117%;弃权的 10.3187%。 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7,3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77.6883%;反对 4,212,3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117%;弃权 0 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7,3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883%;反对 4,212,3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117%;弃权 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7,3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883%;反对 4,212,3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117%;弃权 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7,3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883%;反对 4,212,3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117%;弃权 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7,3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883%;反对 4,212,3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117%;弃权 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7,3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883%;反对 4,212,3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117%;弃权 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7,3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883%;反对 4,212,3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117%;弃权 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7,3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883%;反对 4,212,3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117%;弃权 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7,3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883%;反对 4,212,3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117%;弃权 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7,3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883%;反对 4,212,3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117%;弃权 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7,3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883%;反对 4,212,3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117%;弃权 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7,3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883%;反对 4,212,3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117%;弃权 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7,3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883%;反对 4,212,3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117%;弃权 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7,3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883%;反对 4,212,3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117%;弃权 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7,3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883%;反对 4,212,3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117%;弃权 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7,3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883%;反对 4,212,3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117%;弃权 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7,3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883%;反对 4,212,3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117%;弃权 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7,3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883%;反对 4,212,3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117%;弃权 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02,0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5.0962%;反对 142,4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547 %;弃权的 44.14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02,0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5.0962%;反对 142,4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547 %;弃权的 44.1491%。 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未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关于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7,3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883%;反对 4,212,3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117%;弃权 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7,3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883%;反对 4,212,3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117%;弃权 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7,3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883%;反对 4,212,3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117%;弃权 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7,3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883%;反对 4,212,3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117%;弃权 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7,3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883%;反对 4,212,3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117%;弃权 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7,3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883%;反对 4,212,3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117%;弃权 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7,3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883%;反对 4,212,3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117%;弃权 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7,3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883%;反对 4,212,3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117%;弃权 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00,8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7.8657%;反对 4,178,8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1343%;弃权 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00,8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8657%;反对 4,178,8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1343%;弃权 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7,3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883%;反对 4,212,3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117%;弃权 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7,3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883%;反对 4,212,3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117%;弃权 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7,3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883%;反对 4,212,3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117%;弃权 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7,3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883%;反对 4,212,3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117%;弃权 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7,3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883%;反对 4,212,3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117%;弃权 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7,3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883%;反对 4,212,3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117%;弃权 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7,3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883%;反对 4,212,3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117%;弃权 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7,3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883%;反对 4,212,3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117%;弃权 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交易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7,3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883%;反对 4,212,3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117%;弃权 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7,3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883%;反对 4,212,3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117%;弃权 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7,3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883%;反对 4,212,3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117%;弃权 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7,3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883%;反对 4,212,3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117%;弃权 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7,3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883%;反对 4,212,3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117%;弃权 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7,3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883%;反对 4,212,3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117%;弃权 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充协议》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7,3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883%;反对 4,212,3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117%;弃权 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7,3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883%;反对 4,212,3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117%;弃权 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7,3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883%;反对 4,212,3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117%;弃权 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7,3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883%;反对 4,212,3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117%;弃权 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7,3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883%;反对 4,212,3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117%;弃权 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7,3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883%;反对 4,212,3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117%;弃权 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7,3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883%;反对 4,212,3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117%;弃权 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7,3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883%;反对 4,212,3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117%;弃权 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7,3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883%;反对 4,212,3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117%;弃权 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7,3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883%;反对 4,212,3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117%;弃权 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7,3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883%;反对 4,212,3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117%;弃权 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7,3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883%;反对 4,212,3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117%;弃权 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关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及评估报告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7,3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883%;反对 4,212,3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117%;弃权 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7,3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883%;反对 4,212,3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117%;弃权 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性说明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7,3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883%;反对 4,212,3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117%;弃权 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7,3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883%;反对 4,212,3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117%;弃权 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说明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7,3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883%;反对 4,212,3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117%;弃权 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7,3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883%;反对 4,212,3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117%;弃权 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7,3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883%;反对 4,212,3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117%;弃权 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7,3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883%;反对 4,212,3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117%;弃权 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说明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7,3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883%;反对 4,212,3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117%;弃权 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7,3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883%;反对 4,212,3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117%;弃权 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26,9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8.0040%;反对 4,152,7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1.9960%;弃权 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26,9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0040%;反对 4,152,7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9960%;弃权 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金的说明和承诺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7,3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883%;反对 4,212,3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117%;弃权 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7,3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883%;反对 4,212,3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117%;弃权 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7,3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883%;反对 4,212,3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117%;弃权 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7,3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6883%;反对 4,212,3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117%;弃权 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董事会认为,虽然 2.13 项关于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未获通过,但是涉及本次交易整体方案、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业绩补偿方案、募集配套资金用途、锁定期安排等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主要内容的其他议案均获通过,不影响本次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整体通过,公司后续将就 2.13《决议有效期》事项再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何谦、张洁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中,2.13项议案未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认为,虽然2.13项关于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未获通过,但是涉及本次交易整体方案、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业绩补偿方案、募集配套资金用途、锁定期安排等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主要内容的其他议案均获通过,不影响本次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整体通过,公司后续将就2.13《决议有效期》事项再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我们认为,上述决议有效期议案未获通过不影响本次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整体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认定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监管规则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