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资本-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16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资本 公告编号:2023-026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2 年 7 月 8 日至 2023 年 1 月 9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 (三)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在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一)因实施核心人员持股计划导致股份变更的说明 核查对象中有 32 名为公司第五期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公司第五期核心人员持股计划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完成股票购买,锁定期自 2021 年 9 月 18 日至 2022 年 9 月 17 日。锁定期届满后,公司根据综合评定情况确定可归属股票额度,通过非交易过户形式将第五期核心人员持股计划股票归属至持有人个人账户。经核查,自查期间,公司第五期核心人员持股计划账户及 32 位持有人账户同日发生股份变更系公司实施第五期核心人员持股计划股票归属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公司第六期核心人员持股计划于 2022 年 9 月 16 日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完成股票购买,其通过二级市场累计购买公司股票 4,241,615 股。经核查,自查期间,公司第六期核心人员持股计划账户股份变更系公司实施第六期核心人员持股计划股票购买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二)核查对象个人二级市场买卖导致的股份变更 在自查期间,共 11 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上述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其对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及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激励计划筹划、论证、决策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限定内幕信息人员的接触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未发现核查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四、备查文件(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