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山新新家园(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北京福兴晟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16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8-231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北京福兴晟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04.48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54.5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203.92亿元。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度1,308.40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除上述两类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北京福兴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福兴晟房地产”)拟接受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信托”)提供的不超过8.1亿元贷款,期限36月,作为担保条件:公司以子公司上海兴申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兴申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以其持有的上海君御豪庭商办项目现房提供抵押,公司对北京福兴晟房地产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二)担保审批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北京福兴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6年6月20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四)注册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空港街道三山新新家园四区2号楼1316室;
(五)法定代表人:宫铁军;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等;
(七)股东情况:公司合并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福建宏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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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2017年财务数据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立信中联审字F(2018)D-0150号审计报告。
(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项目抵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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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北京福兴晟房地产拟接受中航信托提供的不超过8.1亿元贷款,期限36月,作为担保条件:公司以子公司上海兴申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以其持有的上海君御豪庭商办项目现房提供抵押,公司对北京福兴晟房地产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局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融资需要,增强北京福兴晟房地产的资金配套能力,且北京福兴晟房地产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可以控制其经营、财务风险,故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较小。同时北京福兴晟房地产所开发的项目进展顺利,公司以子公司上海兴申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以其持有的上海君御豪庭商办项目现房提供抵押。故本次公司对北京福兴晟房地产的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04.48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54.5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203.9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628.68%。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度1,308.40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683.23%。除上述两类担保,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十七日